QQ收到新信息的“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陪伴了很多人網(wǎng)絡聊天的經(jīng)歷,現(xiàn)在這一串提示音可以注冊聲音商標了。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騰訊公司申請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具有顯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冊商標。這也是我國商標法領域經(jīng)司法判決的首例聲音商標案件。
法晚記者注意到,聲音商標自2013年列入《商標法》,什么樣的聲音可以注冊為商標,成為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作為國內首例聲音商標案件,QQ提示音的商標申請被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后,經(jīng)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QQ提示音在指定使用的服務項目上能夠起到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
提示音兩次申請商標被駁訴至法院
早在1999年2月QQ誕生,就開始使用“嘀嘀嘀嘀嘀嘀”作為新消息的提示音。2014年5月1日新《商標法》施行后第三天,騰訊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的注冊申請。2015年8月11日,商標局以“申請商標在指定使用項目上缺乏顯著性”為由作出商標駁回通知。
隨后,騰訊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并提交了多份證據(jù)材料,包括多個版本的QQ有新消息傳來時提示音的證據(jù),以及第三方研究報告中包含最早運行的版本和時間、QQ軟件作為“用戶最常使用的即時通訊軟件”之一等材料。商標評審委員會以“難以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為由駁回申請。
隨后,騰訊公司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提交了申請商標的音頻文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申請商標的光譜表、頻譜表、波形圖,用以證明申請商標并非“嘀嘀嘀嘀嘀嘀”聲音的簡單重復,以及國家圖書館檢索的152篇文獻用以證明QQ提示音已經(jīng)長期大量使用,而且領域廣泛,能夠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
法院認為,QQ提示音所依附的QQ軟件作為即時通訊軟件持續(xù)使用的時間長、范圍廣泛、市場占比份額較大、使用群體所涉及的領域眾多。隨著QQ、“QQ”商標知名度的提升,申請聲音商標作為其默認的新消息傳來時的提示音已經(jīng)與QQ之間形成了可互相指代的關系。同時,申請商標的聲音已經(jīng)在即時通訊領域建立了較高的知名度,其識別性進一步增強,申請商標與QQ、騰訊公司之間已經(jīng)建立了穩(wěn)定的對應關系,申請商標在指定使用的“信息傳送”服務項目上起到了商標應有的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
法院綜合認定,“嘀嘀嘀嘀嘀嘀”商標的聲音整體上在其指定使用的服務項目上能夠起到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
聲音商標顯著性審查仍在探索
聲音商標進入我國立法的時間并不算長,2013年《商標法》進行修改,聲音作為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識,列入商標法保護內容。公眾熟悉的中央電視臺“新聞聯(lián)播”開始曲,電腦“Windows”開機、關機音效等都屬于聲音商標的范疇。然而,對于聲音的顯著性審查還在探索中。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性,難以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并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一般而言,聲音商標需要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
二審中,北京高院認定,“嘀嘀嘀嘀嘀嘀”聲音通過在QQ上的長期持續(xù)使用,具備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并認同一審法院認定申請商標在與QQ相關的“信息傳送、提供在線論壇、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提供互聯(lián)網(wǎng)聊天室、數(shù)字文件傳送、在線賀卡傳送、電子郵件”服務上具備了商標注冊所需的顯著特征。
北京高院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復審決定,并對QQ提示音在“信息傳送、提供在線論壇、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提供互聯(lián)網(wǎng)聊天室、數(shù)字文件傳送、在線賀卡傳送、電子郵件”等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作者:朱健勇)